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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产业项目“建而不用”困局 筑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之基

2026年05月20日 09:39
 

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,数以万亿计的资金涌向乡村,催生了一大批产业项目。然而部分地区出现“重建设、轻管理”“重投入、轻运营”现象,不少项目建成即闲置,甚至沦为“晒太阳工程”,不仅造成国有资产浪费,更挫伤了群众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。破解项目“建而不用、用而无效”的困局,需以系统思维重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,让财政资金真正成为激活乡村发展的“源头活水”。

科学规划为先,破解“拍脑袋决策”之弊。项目低效的根源在于前期论证不足。一些地方为追赶考核进度,盲目复制外地经验,导致项目“水土不服”。云南某县照搬平原地区温室大棚项目,在山区强行推地建厂,因交通不便、运维成本高,建成三年闲置率达60%。破解此症,需建立“三评三审”机制,项目落地前开展资源禀赋评估、市场需求评审、生态环境评价,引入村民代表、乡贤能人、产业专家组成评审团,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多维度论证。贵州遵义推行“村级提议—乡镇初审—县级联审—群众听证”四级规划机制,将刺梨深加工、红粱种植等项目与本地气候、产业链精准对接,项目存活率提升至85%以上。通过把好规划“方向盘”,实现“项目跟着需求走、资金跟着项目走”。

资金闭环为要,破解“重建轻管”之痛。后续管理资金缺位是项目夭折的主因。数据显示,2023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中,用于项目运营维护的不足5%,许多产业园连基本的设备检修、技术培训费用都难以保障。破解资金断档,需构建“建设—运营—反哺”资金闭环,在项目预算阶段,按不低于总投资15%的比例预留运维基金,纳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;推行“以效定补”机制,对运营良好的项目给予后续奖励,形成“资金使用—效益产出—滚动发展”的良性循环。四川成都试“项目运维保险”,引入社会资本设立5亿元管护基金,通过“财政补贴+收益分成”模式,确保每个产业园年均运维资金不低于50万元。同时建立资金使用“阳光监管”平台,将项目收支、资产流向等数据实时接入乡村振兴大数据系统,让每笔资金流向可追溯、效益可量化。

长效机制为本,破解“权责不清”之困。管理主体缺位导致项目“无人管、不会管”。不少村集体将项目建成后直接移交村委会,而村干部缺乏产业运营能力,最终陷入“建完就甩手、亏损就搁置”的怪圈。破解此症,需构建“三类主体+三权分置”管理体系,明确政府部门为监管主体、村集体为产权主体、专业企业为运营主体,推行所有权、管理权、经营权分离。湖北宜昌引入“国企带村、民企兴村”模式,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承包运营村级产业园,村集体以资产入股享受保底分红,企业负责技术指导和市场开拓,政府部门定期开展运营评估。同时建立“红黄蓝”预警机制,对连续两年收益率低于5%的项目启动重组程序,通过股权转让、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盘活资产。浙江宁波试点“乡村运营师”制度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经理人,给予年薪15-30万元,带动村级项目年均增收30%以上。

内生动力为魂,破解“输血依赖”之难。群众参与度低是项目缺乏后劲的深层原因。调研显示,60%的闲置项目存在“干部在干、群众在看”现象,村民对项目收益分配、发展规划缺乏话语权,导致内生动力不足。激活主体活力,需构建“共建共享”机制,在项目建设阶段推行“以工代赈”,吸纳当地群众参与施工,既增加劳务收入又培养技能;运营阶段设立村民监事岗位,赋予对项目财务、用工的监督权;收益分配时提取10%-20%作为村集体公共基金,用于基础设施维护和公益事业,让群众切实感受“项目建在家门口,红利装进自家兜”。陕西榆林推行“股权到户”改革,将光伏电站、养殖合作社等项目折股量化到村民,每户年均分红2000元以上,群众主动参与项目管护的积极性提升40%。同时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,通过“龙头企业+合作社+农户”模式,让农民从“旁观者”变为“合伙人”。